本报讯(通讯员阚海建)为切实做好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日前,青阳县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所对青阳县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青阳县人民医院等5家二级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共11家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督查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情况。督查组对个别医疗机构在传染病疫情报告中存在的患者信息登记不全等问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据悉青阳县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所将进一步压实疫情信息报告单位和报告人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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