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方便了!只需要一个电话、一次网上注册,就可以拿到电子卷宗,减少了两千公里的奔波。”辩护律师感叹道。
4月3日,石台县检察院收到内蒙古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异地阅卷申请。接到申请后,检察人员根据网上留存的电话号码联系到该律师,核实对方身份,耐心指导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完成上传“三证”、绑定案件、申请异地阅卷。随后,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卷宗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推送至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检察院,并及时与库伦旗检察院案管部门沟通,由该院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按照相关规定交予律师。当天下午,律师就拿到了光盘,实现了在“家门口”阅卷。
此次异地阅卷是今年以来县检察院通过检察业务2.0系统开展的第一例异地阅卷,是对线下阅卷和互联网阅卷的有效补强,保障了律师阅卷的高效通畅,实现了让“数据跑”代替“律师跑”。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不断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机制,持续为律师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