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为抓手,创新监管举措,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推行市场主体分型分类差异化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建机制。针对市场主体数量的快速增长,监管力量与监管对象不相匹配;监管方式方法与新兴产业发展不相适应;监管效能不高,不能有效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存在不会管、不敢管、不愿意管等问题。按照“信用赋能,科学分类,差异监管,高效管控”的总体要求,出台《池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推行市场主体分型分类差异化监管工作方案(试行)》,建立精准高效和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推动差异化监管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降制度交易成本、降行政监管成本、增市场活力、增社会互信、规范经济社会秩序上切实发挥作用,切实提升“放管服”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为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推动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坚持目标导向,强举措。通过创新“信用+”监管工具,对一般领域市场主体,建立以通用型信用分类为基础,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的企业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以“信用+示范社”创建为抓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机制;针对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情况复杂,监管难的特点,探索建立以“信用+许可(备案)”的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差异化监管机制;对重点领域市场主体,以统筹“通用+行业”风险分类模式,逐步完善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行业风险分级指标模型和风险分级监管机制,提升全链条协同监管水平;对新兴领域市场主体,以鼓励创新创业为目的,对全市“八大新兴产业”探索建立“信用+清单”分类监管模式,通过建立触发式监管对象库,依法科学设置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建立触发式监管“事项、内容、措施、触发点”四项清单等举措,完善触发式监管机制。
坚持效果导向,抓落实。为扎实有效推行市场主体分型分类差异化监管,强化了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和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定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明确差异化监管措施和清单等各项内容,编制一般领域和重点领域市场主体类型差异化监管措施清单,建立触发式监管四项清单;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结合“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