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十次“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目前我局权责清单为10项,公共服务清单9项,中介服务清单2项,全部按照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是推进信用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企业信用承诺作为项目申报、政策兑现的必备环节,信用承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参考。
三是扎实巩固清欠成果。结合“政策找企业”“一送两服三促”活动,广泛开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制定印发《池州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三轮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排查工作,先后摸排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12项,涉及资金864.88万元,已全部清偿完毕。
四是有效开展诚信宣传。结合到企业走访、开展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等时机,积极向企业宣传信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养,开展“送政策送法律进企业”专题活动,累计宣传近1000户企业。
五是推广信用案例应用。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企业服务中心作用,及时了解企业融资需求,根据企业信用资质,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组织的银企对接会,助力企业融资,大力宣传信用政策法规、诚信典型、失信典型等案例,让市场主体深入了解信用知识,增强信用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