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强化交易主体诚信意识、推进交易信息公开、营造行业诚信氛围等方式,助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再提升。
一是“事前”建立信用承诺机制。招标文件中把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凡是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一律不准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同时强化主体诚信意识,推行项目“标前承诺”“信用承诺”,督促招标人、投标人签署承诺书。
二是“事中”实行交易信息网上公开。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实行交易信息公开制度,即采购需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结果公告、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信息全部网上公开,以公开促进公平、公正,实现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三是“事后”跟踪交易各方承诺履行。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及时将投标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失信行为向社会公开,督促各方诚实守信,让履约更透明、落实更有力、诚信更有保障,有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