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促和谐。1-10月,一审民事新收6227件、行政案件95件,两项同比减少874件,同比下降12.15%;诉前调解案件3138件,同比增长40.59%,民事诉前调解案件占一审民事立案数量比重50.39%。
“案源治理”解纷争。针对因事实问题易被发改的案件类型,制定查明事实指引。细化类案同判标准尺,运用法信平台实行初步过滤。落实裁判文书说理、判后答疑、判后回访等制度。严把信访维稳关,1-10月,受理涉法涉诉信访件198件,已办结166件。
“执源治理”减负担。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创新“司法+辅拍+金融”财产处置模式,开展执行专项行动8次,发放执行款7446.58万余元,执结涉企案件 2146件。
“破源治理”提质效。出台关于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规定,明确适用案件类型、原则性办结时间。截至目前,办理破产案件61件,结案40件,结案率65.57%;新收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166.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