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夯实信用工作基础,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环境信用引领“生态守信”。
实施环保信用评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省、市两级信用评价工作,对企业的环境信息严格把关、反复核实、公正评价。2021年度省级信用评价参评企业48家,完成44家参评企业系统填报内容初核,对申请不参评的4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2021年度市级信用评价参评企业11家,完成5家参评企业填报内容初核,对申请不参评的6家企业进行核实。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依据权责清单,梳理行政强制、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信息,与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数据共享,今年以来,累积报送120条信息。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平台予以公示,今年以来,共公示行政许可决定73份,行政处罚决定34份。
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在实现监管全覆盖、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的基础上,更新年度9大类抽查事项清单。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抽查,配合市级相关单位抽查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以及餐具清洗企业。今年以来,开展双随机检查18次,检查企业18家,联合检查2次,抽查检查结果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