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店里的‘阴凉区’温度都达到了29°C,无法保证这一区域药品的销售质量,要知道质量是诚信之本。”近日,在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池州远东花园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强化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近日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2022年6月份行政处罚决定中获悉,安徽省高生源蜂业有限公司、安徽九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观察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翠微苑大药房、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池州远东花园店、贵池区阿义化妆品店、贵池区博汪母婴用品店、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等8家市场主体,均收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大会召开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围绕“十大提升行动”工作目标,立足监管职能,对标对表,精准施策,全方位、高质量开展创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