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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贵池区200家实体店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
信息来源:贵池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 2022-07-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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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区市场监管局公示了贵池区线下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我区首批200家线下实体店承诺7天或更长时间无理由退货。

 为营造线下“安全购”“放心购”“无忧购”的消费环境,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把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与放心消费创建相结合,按照“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主动承诺,履行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区200家实体店主动参与,公开承诺无理由退货。

 作出公开承诺的这些实体店以商场、超市、装饰材料、食品小作坊、药店、母婴店、日用百货店等为主,涵盖多种业态。根据有关要求,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当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并将承诺的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等内容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消费者进入门店购物消费,只需认准“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可在实体店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货。如发票或购物凭证遗失的,由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退货时应将商品、配件、赠品、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外包装等随同商品一并退回。如赠品不能一并退回,消费者应按照赠品实际价格向经营者支付价款,或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退货的价款由实体店按消费者原支付方式返还商品价款。如有特殊情形,可以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协商确定返款方式。

 “对涉及‘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纠纷,可依法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或贵池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提出投诉。”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主任余本成说。

 区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杨卫众表示,推行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旨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希望有更多的实体店参与到这个活动中来,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体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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