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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 2019-04-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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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高院、省人防办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提升市场监管科学化、精准化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两个《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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