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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发布时间: 2020-03-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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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县交通运输局、宿松县交通运输局,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省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省交通质监局,省交通控股集团、省港航集团、省引江济淮集团,其他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业主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我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及设计信用评价

 (一)评价范围 2019年度在我省内从事高速公路(含附属工程)、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路面改善和养护工程(修复养护、专项养护)施工的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的企业;在我省参与水运工程施工活动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相关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在我省从业的公路工程乙级以 上资质设计企业和参与水运工程设计活动并具有水运行业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设计企业。

 (二)评价安排 1.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业主单位负责对在本单位管理公路项目从业的设计、施工企业进行评价,于2月10日前,将投标行为、履约行为评分分别报送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省地方海事中心。 2.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在本市辖区内国省道路网项目和一般水运工程项目从业的设计、施工企业进行评价,2月10日前,将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其他行为评分分别报送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省地方海事中心。 3.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省地方海事中心分别将汇总的公路水运项目设计、施工企业评价结果于3月5日前报省厅。

 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及试验检测信用评价

 (一)评价范围 2019年度在省交通质监局及各市级(含广德、宿松县)交通质监机构监督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中,承担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承担质量鉴定、验收、评定(检测)、监测及第三方试验检测业务(以下简称现场检测项目)的试验检测机构(含其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试验检测人员。其中甲级和乙级监理企业监理合同额小于50万元、丙级监理企业监理合同额小于20万元的公路水运项目,不纳入评价范围。

 (二)评价安排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 2019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开展,具体系统开放时间和上报的时间节点,将另行通知。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仍报送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监理企业完成信用自评工作,1月23日前,将企业自评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表》(表格见附件1)连同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报项目建设单位。 (2)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对监理企业自评结果的审核,提出初评意见,对项目从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信用评价 (表格见附件2),并汇总本单位所有建设项目,填报信用评价结果明细表(表格见附件3、附件4)。2月10日前,将初评结果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项目监督质监机构。 (3)各市级(省管县)交通质监机构完成本地区监理企业和从业监理工程师的总体评价报各市级(省管县)交通主管部门审定。2月18日前,市级(省管县)交通主管部门将本地区评价结果以书面文件形式报省交通质监局,报送的书面材料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采用档案袋密封,封面要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同时报送电子档。 (4)3月15日前,省交通质监局将汇总的评价结果报省厅。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 2019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jtsyjc.net/)中填报。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1月19日前,各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完成信用自评资料的录入,并将机构信用表及人员评价表报省交通质监局(见附件5)。 (2)1月20日前,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见附件6)和人员评价表(见附件7),检测机构自我评价后报项目业主进行信用评价。 (3)2月10日前,各市(含广德、宿松县)交通质监机构将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材料报省交通质监局。 (4)3月15日前,省交通质监局将汇总的评价结果报省厅。

   三、农村公路施工信用评价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质量管理的通知》等要求,由各市尝试开展农村公路施工信用评价,为农村公路施工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提供经验,评价规则可参照执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和《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本次农村公路信用评价结果暂不发布。各市交通运输局于 2月29日前将农村公路信用评价总结报告报省厅,总结报告包括相关制度规则、意见建议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信用评价工作是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信用评价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2.做实做细,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认真细致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为确保汇总统计准确,各单位上报的施工、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要提供被评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认真核对企业名称,确保与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相一致。 3.严格标准,确保评价效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充分,不得更改失信行为的扣分标准。施工企业AA级要控制在45%以内,省厅将对AA级信用评价结果占比超过45%的市(省管县)及重点工程建设业主单位进行核查,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或包庇失信行为事实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联系人:罗学霞(厅建设市场处),电话:0551-63651073 杨彦峰(省公路中心),电话:0551-63623478 邮箱:56003585@qq.com 蒋立安(省港航中心),电话:0551-62870379 王晓宇(省交通质监局、监理信用评价) 电话:0551-64682530 李书瑶(省交通质监局、试验检测信用评价) 电 话:0551-64682565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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