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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我市加强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 企业守信缴纳土地出让金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   发布时间: 2020-07-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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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27日,池州碧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拍卖方式取得主城区升金湖路与绿城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分别于2019年6月26日之前缴纳15900万元土地出让金,2019年10月26日之前缴纳15900万元土地出让金,共计31800万元,该企业在合同约定缴纳期限之前主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2019年10月29日,池州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拍卖方式取得主城区六首路与通湖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分别于2019年11月29日之前缴纳25500万元土地出让金,2020年2月29日之前缴纳25500万元土地出让金,共计51000万元。因疫情影响,该企业依据《关于印发池州市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通知》,申请将第二期缴款延长期限1个月,后在延长期限内主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生存发展之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出让后,由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受让方应缴的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并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系统同步录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信息,对受让人未按期缴款的实行失信惩戒。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业务培训,对2017年以来自然资源信用信息进行录入,其中市本级录入土地市场合同(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4条。目前,这74条合同签订企业均不在失信惩戒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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