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是安徽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六项制度”之一,是新时代全民健康素养和法治意识提高的需要,是社会多元化办医的需要,同时也是卫生健康部门依法执业监管的需要,逐步形成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综合监督新格局。
一是强责任,成立记分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省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及卫生健康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领导小组。按照“谁检查、谁记分,谁发现、谁记分,谁处置、谁记分”的原则,委相关科室及卫生监督所依据各自职能,负责为日常监管和工作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
二是严落实,促进执业三合法三合理。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根据不良执业行为的类别和情节,分别予以一次记1分、2分、3分、6分、12分五个档次。2018年以来累计记分294分,涉及医疗机构112家、医务人员3人,所有记分情况均予以通报。
三是守信用,建立综合监督机制。贯彻落实《东至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所有记分信息通过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依法依规公开公示,发现涉及行政处罚的在信用池州、互联网+监管、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依法依规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建立全医疗行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是抓宣贯,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发放《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手册》500余册,利用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推送法律法规电子文档,培养医务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自主学习习惯。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十三五”普法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定期举办培训班、法律大讲堂等宣传教育活动,并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作为重要内容强化学习,不断提升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和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
五是重运用,维护医疗行业秩序。自2018年实行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以来,把不良执业记分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和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对医务人员累计达一定分值,采取评优评先、职称聘用等行政管理,对严重违规医务人员依法采取一定期限内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有力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积极构建卫生健康领域风清气正的医疗服务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