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和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五)在本行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管和结算监督,如实提供有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六)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七)除不需要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借款人应及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按年度在规定期限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八)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