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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升金˙文旅产业贷”是指向县内企(事)业、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旅游及与旅游相关行业的本外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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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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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升金˙文旅产业贷”申请人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应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和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五)在本行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管和结算监督,如实提供有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六)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七)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八)符合本行固定资产、项目融资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九)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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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客户
东至县范围内从事旅游业经营服务(含旅游景点和游览设施及与之相配套的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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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