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低碳贷贷款申请人除应满足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对企业贷款对象准入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企业应为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市场需求持续稳定的企业;
(二)符合国家及地方绿色低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的规模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三)借款企业连续正常经营2年以上;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行业信贷政策;
(五)企业自愿接受有资质的环境评估机构对企业碳减排情况进行评估;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意为借款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承担还款责任;
(七)借款企业在本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八)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