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原则上正常经营2年(含)以上;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三)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和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五)原则上经营场所或注册地须在本行贷款行服务区域内; (六)在本行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开通企业网银等相关电子渠道、熟悉相关渠道系统操作; (七)“金农企e贷”贷款对象小微企业核定标准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