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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至县美萍护肤工作室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41721MA8P75H55J
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郝美萍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政强制决定文书编号 东市监强制〔2024〕2543号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行政强制事由 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行政强制依据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行政强制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扣押财物
行政强制执行类型 — —
行政强制内容 扣押以下化妆品30日:1、4盒丸碧安肌舒颜晶粹液,净含量:30ml,限用日期20240108;2、1盒丸碧海葡萄肌光倍润面膜,净含量:28ml×5片,限用日期20230917;3、1盒丸碧控油沁爽空气霜,净含量:30g,限用日期20240519;4、5盒丸碧黄金多效赋活套装,限用日期20240329。
行政强制机关 — —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2024-06-19
行政强制措施起始时间 2024-06-19
行政强制措施结束时间 2024-07-18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 — —
行政强制决定行政机关名称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强制决定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8210933458405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8210933458405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