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至县阿布造型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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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2341721MA2RDBFP6N |
证件类型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方骏亚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
政强制决定文书编号 | 东市监强制〔2024〕3590号 |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行政强制事由 | 涉嫌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行政强制依据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
行政强制种类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 扣押财物 |
行政强制执行类型 | — — |
行政强制内容 | 扣押以下化妆品30日:1、1支浩鑫染发膏(深褐色),净含量:100ml,限用日期2022/09/26;2、1支嘉瀛染发膏,净含量:100ml(已拆封,剩余20ml),限用日期2022/08/03;3、1支怡美姿染发膏(红色),净含量:100ml(已拆封,剩余30ml),限用日期2019/10/20;4、1支怡美姿染发膏(金黄),净含量:90g(已拆封,剩余20g),限用日期20230722;5、1支怡美姿染发膏(闷青亚麻),净含量:90g(已拆封,剩余80g),限用日期20231101。 |
行政强制机关 | — — |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 2024-06-19 |
行政强制措施起始时间 | 2024-06-19 |
行政强制措施结束时间 | 2024-07-18 |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 | — — |
行政强制决定行政机关名称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强制决定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18210933458405 |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18210933458405 |
备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