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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合肥云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8TERN45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孙同亮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池贵市监处罚﹝2025﹞6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5年1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市长热线反映书香名邸小区一台电梯发生故障困人,随即对作为书香名邸小区电梯使用管理的合肥云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场发现当事人使用管理的1台电梯(产品编号:10-PA-E-1279)在通电使用,且已超期未检。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据此,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涉嫌构成使用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本局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
违法事实 上述1台电梯的制造单位是沈阳三洋电梯有限公司,制造日期为2010年,产品编号为:10-PA-E-1279,当事人为电梯使用单位,上次检验日期是2023年12月,检验结论是合格,下次检验日期是2024年12月,上述电梯在当事人2025年10月进驻书香名邸小区之前一直处于报停状态,当事人为方便电梯所在公寓楼老人上下楼,私自启用了电梯。上述电梯在我局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后停止使用,并于2025年12月19日检验合格。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处罚类别 — —
处罚内容 1;罚款伍仟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4-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6-07-29
处罚机关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8023958083294
数据来源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0000MB1691587J
备注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