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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济宁市万佳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11744533934Q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薛维均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池交罚﹝2025﹞14000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船舶在内河航行时,应当谨慎驾驶,保障安全;对来船动态不明、声号不统一或者遇有紧迫情况时,应当减速、停车或者倒车,防止碰撞。船舶相遇,各方应当注意避让。按照船舶航行规则应当让路的船舶,必须主动避让被让路船舶;被让路船舶应当注意让路船舶的行动,并适时采取措施,协助避让。船舶避让时,各方避让意图经统一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避让行动。船舶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的具体规则,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违法事实 济宁市万佳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甚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案(车船号:CN20126835340)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0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12-01
处罚机关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800003280378W
数据来源单位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00000029862801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