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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至凯建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721MA8QHAKD9R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刘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林林罚决字﹝2025﹞第0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违法事实 2023年7月,东至县凯健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从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公司)手里,承揽了洋湖镇南山村土桥组神龙山隧道的土石方工程。2024年11月,该公司在运输土石的过程中,为减少成本,未按合同要求,将未经审批的林地作为堆场,将隧道中挖出的土石堆放在1号和2号隧道出口处,破坏了部分林地,造成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2025年11月20日东至县洋湖林业站出具鉴定意见书:经鉴定,调查范围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236.6m2(1.85亩),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国家公益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于2026年3月31日之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236.6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2倍的罚款总计人民币陆万伍仟贰佰玖拾贰元肆角捌分(¥:65292.48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6.52924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8
处罚有效期 2026-05-28
公示截止期 2028-11-28
处罚机关 东至县林业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821003287000U
数据来源单位 东至县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821003287000U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