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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旺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700MA2WC7QH9M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管毓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池环罚﹝2025﹞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有效覆盖。”的规定
违法事实 我局于2025年8月27日及2025年9月10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 你公司在G236青通河至黄山北路段改建工程拌合站内堆放有两堆老路水稳铣刨工程产生的沥青铣刨料,为碎砂石和沥青颗粒混合物料,粒径为1-30mm,占地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处罚依据 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安徽旺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3
处罚有效期 2027-11-13
公示截止期 2028-11-13
处罚机关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8000032807066
数据来源单位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8000032807066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