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宫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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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723MA2TACBG58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 | 沈周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342************031 |
证件类型 | — — |
证件号码 |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青林罚决字﹝2025﹞第03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2025年4月17日至今,安徽宫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池州润杨新材料有限公司物流园区矿产品加工区项目建设过程中,于青阳县新河镇童埠码头山场内超审批范围平整场地,导致该山场的林地被毁坏。经第三方鉴定:毁坏林地总面积为1640平方米,其中乔木林地面积1587平方米其他林地面积53平方米,均为一般商品林。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及《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其他-责令限期恢复被毁坏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 |
处罚内容 | 1.责令六个月内恢复被毁坏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5.248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12 |
处罚有效期 | 2026-05-12 |
公示截止期 | 2028-05-12 |
处罚机关 | 青阳县林业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1823003291448Q |
数据来源单位 | 青阳县林业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1823003291448Q |
备注 | — — |